(1)大宗商品贸易的基本流程
大宗商品一般是指可以进入流通环节,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主要包括大宗原材料(如钢铁、有色金属、矿石、化工等)、大宗能源(原油、煤炭)、大宗农产品(大豆、小麦)等。大宗商品往往具有交易量大、价格波动明显、全球流通等特点,其贸易发展趋势也从简单的材料流通到贸易融资、金融投机等方向,衍生出复杂的交易环节、各种交易工具,导致贸易业务具有相对隐藏的风险表现形式。
传统的贸易模式主要有两种:自营和代理:自营模式一般是指贸易商在从上游供应商购买商品后扩大下游客户渠道进行销售,贸易商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时间和空间的差异来赚取购销差额。代理采购模式:贸易商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后,收取15%的费用~20保证金为%,然后向上游供应商购买商品,下游客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员支付余额提货。自营和代理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模式是销售和购买,即锁定上下家庭,在签订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时确定价格。销售结算价格基本上是在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增加相关费用(一般约为千分之五),以锁定利润,库存周转快。自营模式是先采购后销售。在此期间,交易员承担价格波动风险和库存周转压力。此外,自营和代理业务的贸易环节基本上可以分为采购和销售。让我们分别解释采购和销售环节。
1、采购环节
⑴ 签订采购合同
贸易商在了解供应商的资质、声誉、交货能力后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货物描述(名称、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支付方式等条款。由于长期采购需求,部分企业将与上游供应商签订年度供应协议,支付年度协议保证金,大致锁定年度采购量,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分批采购。
⑵ 支付结算
交易员在支付采购付款时,应按照与供应商的协议提前支付一定比例或全部付款。通常,供应商相对较强。除了在定价权上占主导地位外,还需要交易员支付履约保证,支付条件恶劣,通常需要提前支付全额付款。付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支付的书面文件。银行充当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担保人。当供应商提交提单时,银行会议支付其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主要分为即期付款、延期付款等类型。延期付款信用证对买方的信用资格要求较高。买方可以通过授信或质押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以节省现金并加快 ** 目的。以国内银行为例,国内信用证下的买方融资期限不超过3个月,保证金预付比例根据买方信用资格确定,一般为10%~50%。
2、银行承兑汇票
作为一种商业汇票,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应当向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批准,确保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流通、信用良好、贴现等特点。
一般银行承兑汇票有效期为6个月,贸易商向银行提供20%~50%票面价值的票据保证金后,银行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银行对这部分货款承担担保责任,供应商更愿意接受票据结算方式,并可以通过票据贴现方式提前收到货款。对于一些强势供应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费通常叠加在商品价格上,由贸易商承担。对于交易员来说,承兑汇票最大的作用是节约成本,杠杆融资,即20%~50100%的保证金撬动货款。
3、直接电汇
贸易商直接将货款汇入供应商银行账户,成本水平较低。这种情况主要取决于供应商的信用资格,一般为长期合作伙伴,双方信任度较高。
2、销售环节
(1) 定价
从贸易形式的角度来看,加工贸易(平均成本 加工利润)定价模式单一,一般贸易价格根据贸易产品属性和贸易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口价
一口价格,即价格在合同履行前确定,即使在此期间价格上涨或下跌也不会改变。长期协会价格是一种典型的一口价格模式,贸易企业也经常使用上下游同步一口价格的方式来锁定价格。目前,煤炭、铁矿石、化肥和国内贸易仍采用这种模式,但铁矿石进口、焦炭国内贸易等品种已逐渐尝试向期货定价转型。
2、基差定价
基差定价是指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确定具体交易价格,而是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实物交付合同标的物,并规定以交货前某一时间期货市场标的物的期货价格为基准,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基差(现货和期货差),确定销售价格进行付款结算。基差定价法可以平息双方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但需要配合适当的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一般来说,在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会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同项下货物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机会,并在期货价格点价当天通过期货转现货交易完成套期保值头寸的结束。如果单边操作仍将面临价格急剧上涨或下跌造成的价格损失或机会成本。目前,基差定价法广泛应用于国际市场上的石油、铅锌镍等有色金属。
基差定价法套期保值的本质是将绝对价格的波动风险转化为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的相对变化旨在解决交付和收货时间周期长造成的价格风险,适用于产品价格波动较大的贸易品种。从具体情况来看,某交易员于8月15日签订钢铁采购合同,约定价格为12月期货价格加基差50元,交货期为11月。12月期货价格由交易员在10月15日前选择。9月20日,交易员认为期货价格合适,并通知供应商选择9月20日期货价格3500元/吨,为转移价格波动的风险,在期货市场建立短期交易。11月20日,交易员寻找最终客户,并达成转售合同,现货价格为3600元/吨,期货价格为3540元/吨。交易员在达成转售合同的同时,在期货市场多头平仓,套期收入为现货销售基差-现货买入基差=60-50=10人民币/吨。理论上,某一时间点的现货价格应与期货价格一致,因此基差变化一般不会太大。交易员通过基差定价与套期保值合作,将绝对价格波动转化为基差的相对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对于商品期货,主要涉及公允价值套期在具体交易过程中,变更科目为资产负债(如期货保证金、套期付款工具等)。和损益(包括投资收益、套期付款损益和公允价值变更损益),处理套期付款期货交易的企业应设立期货保证金科目,并设立套期付款合同和非套期付款合同科目,分别计算企业套期付款交易和非套期付款交易期货合同占用的资金,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3、即时定价
即时定价是指以市场现货价格定价,随行定价模式,不锁定价格,属于敞 ** 易,是风险最大的定价模式。
(2) 销售结算
供应商一般会收取客户指定采购的代理业务的15%~20保证金为%,余款在货权交付时结算。在此期间,供应商的采购款为预付款;一般贸易商在结算过程中容易提前释放货权,给予下游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或信用账期,形成一定的应收账款。在这种情况下,应注意其应收账款的后续回收。
(二)大宗商品贸易衍生流程
贸易商本身具有上下游融资的功能,资本占用普遍;同时,由于毛利润水平低,贸易企业往往扩大财务杠杆,扩大规模,加快周转,提高股权回报水平,因此资本需求高,银行、国有企业或其他融资平台发放贷款,成为贸易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之一,衍生出相对复杂的贸易流程,我们根据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分析。
1、引入银行预付融资模式
(1) 预付款融资模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例)
预付款融资模式,即在上游供应商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贸易商通过银行融资向上游支付部分保证金,在上游收到提单后,银行将要求贸易商在贸易结算过程中提供货权质押担保,然后由贸易商向银行支付货款和费用赎回货物或分次付款。预付款融资的担保基础是贸易商通过交付、运输等环节形成的在途库存和库存库存。货物到达后,贸易企业可以进一步将货物转化为库存融资,实现融资的无缝对接(该模式将在后面进行分析)。对于贸易商来说,由于库存往往较少,特别是代理采购业务,下游销售已提前锁定,融资需求主要是在等待上游生产和货物运输周期等预付款环节,因此该模式可以大大缓解库存融资企业的流动性资本需求压力。
在预付款融资模式中,由于货物权质押担保,货物所有权清晰直观,以真实贸易业务为背景,预付款保证金占一定比例,银行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增加一些与第三方担保相似的条件,银行更愿意参与融资。从银行运营的角度来看,预付款融资模式对企业的信用要求较高。银行将根据企业的信用要求提前支付不同的保证金比例,一般预付款比例为20%~50%。银行收到保证金后向供应商开具承兑汇票是最常见、最常用的贸易融资经营方式,实质上相当于以货权质押的短期流动性贷款。
(2) 预付款融资模式的具体流程如下
1、采购:贸易商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贸易商向银行申请贷款,供应商、银行、贸易商签订三方合作协议,银行、贸易商、物流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包括仓储、运输、监管等);
2、贸易商向银行申请融资,预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一般为20%~50%;
3、银行以承兑汇票形式对贸易商融资,对供应商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4、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供应商向银行指定的物流仓库发货,并将取得的仓单交给银行;物流企业按照银行指令监督配送货物;贸易商在一定期限内向银行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并向银行支付一定的利息费。交易员不能一次性完成赎回的,可以通过分批赎回、分批销售形成资本循环;
5、银行收到交易员余款后,向仓库发出仓库指令(一般物流企业按照银行指令监督配送货物,出库仅接受银行指令);
6、银行向贸易商发送提单;
7、贸易商取得货权;
8、贸易商将货物销售给下游客户结算货款;
9、将货权转让给下游客户。
(3) 贸易企业引入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采购的会计处理:
2、托盘模式
(1) 现货质押融资模式
在引入银行的预付款融资模式中,银行需要跟踪和监督采购的货物,以确保货物权利。对于此类动态资产,银行缺乏专业管理人员,银行业务量大,对贸易业务及相关流程的资源和精力投入有限。同时,银行审批流程较长,导致相关业务处理效率较慢。国有企业在货权跟踪监管和资金获取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它们在贸易业务中也扮演着影子银行的角色。然而,由于国有企业无权发放贷款,整个交易过程以贸易业务的形式完成,主要用于大宗商品贸易。现货质押融资模式可以帮助贸易企业解决取得货权后融资的无缝对接问题,加快库存占用资金的周转速度。在现货质押融资模式中,国有企业和银行一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收回本金、采购费用或资金占用费(费用率相对较高),不承担期间货物价格波动的风险。与银行参与模式相比,国有企现货质押融资模式效率更高。
(2) 引进国有企业现货质押融资模式的具体流程如下:
1、贸易商拥有独立子公司A与B(一般为三级或四级子公司),若B公司拥有货权,则由A公司向国企C委托购买货物支付保证金;
2、国企C向B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同时取得货权(有时国有企业为了控制货权,需要先转让货权,再贷款)B获得资金;
3、贸易商到期后通过A公司向国有企业支付剩余的货款及相关费用C,国有企业重新释放货权A公司。
通过上述流程,A公司支付了少量保证金,获得了国有企业的全额资金,货权也从B公司转移到国有企业,最后转移到国有企业A通过上述现货质押融资业务,公司,B该公司拥有大量暂时可支配和不受监管的资金。这种通过支付少量存款质押存货的融资行为在业内被称为托盘模式。从国有企业的角度来看,托盘业务不是真正的贸易需求,通过对贸易商的融资收取资本占用费。一般来说,国有企业作为影子银行对贸易商融资的贷款利率为每月1.5约%远高于其从事实际贸易业务的利润水平。国有企业财务实力雄厚,整个交易过程以贸易业务形式完成,增加了贸易业务规模,具有较高的参与意愿。
二、贸易业务资金需求及周转效率
正如前面提到的,贸易企业承担着资本整合的功能,业务规模大,资本需求大。在供应商、贸易商和银行的合作下,贸易商可以利用杠杆实现资本和业务的持续滚动,特别是在大宗商品贸易中。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可能通过贸易业务融资融资性贸易或者其他板块投资的情况,从而加剧企业流动 ** 压力。那么对于一定规模的真实贸易业务来说,多大的债务规模是合理的?该部分我们将对贸易企业一定规模真实业务量的资金需求规模进行简单测算。
若以真实贸易业务为基础,理论上贸易业务资金需求量=贸易业务成本*现金周转期( 现金周转期 =存货周转天数+应收票据/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应付票据/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贸易企业的周转效率大致测算其贸易业务资金需求量,将其与企业的债务规模进行对比,对于债务规模远高于其贸易业务资金需求量的企业,需关注其资金投资方向。
一般来说,不同品种的周转效率不一,若上下游均为生产型企业,由于涉及采购、排产、发货、配送等不同环节,整体贸易流转效率相对较慢; 此外,自营以及代理模式下,周转效率亦存在差异,一般来说自营模式相比代理模式流转较慢。 以钢铁为例,一般需提前预定,支付采购货款后,钢厂进行排产,再经过发货配送、销售至下游客户,周期相对较长; 煤炭贸易采购多以现货为主,流转相对较快; 对于有色金属类贸易,多以现货为主且配以套期保值等操作,周转效率较高。 根据调研我们了解到,若以真实贸易为基础,上下游均为生产型企业,且下游结算以现金为主的情况下,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的现金周转天数一般为45天、30天和14天左右。 当然在实际贸易业务开展中,贸易企业上下游不乏一些中小型贸易经销商,其实际周转效率或更快,但一般来说缺乏上下游生产基础的贸易业务风险相对更大,尤其对于周转效率很快的贸易企业来说,我们对其贸易业务背景的真实性存疑。 考虑到行业内贸易企业多涉及不同品种贸易业务,我们梳理了54家样本贸易企业( 样本选取中债资信所覆盖的公开债券市场发债、财务数据公开以及剔除了存在一定规模房地产以及其他业务的54家贸易企业 )得经营周转效率指标,以各指标中位数作(见图6)为参考标准从而对贸易企业的周转效率进行评价。
三、大宗商品贸易环节中主要风险点、风险防控措施及风险识别
(一)主要贸易环节风险点及风险防控措施
1、对手方信用风险
(1) 对手方资质差:合同诈骗:贸易商在与单个或多个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合作时,若各供应商或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需进行深入调查,避免联合串通诱使贸易商签订合作合同,形成合同诈骗。合作方资质差产生连带影响: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行业或企业风险敏感度较高,贸易商的业务合作方一旦产生债务逾期、诉讼等风险事项,银行对贸易商可能进一步采取收紧或暂停的信贷政策,加大其融资压力。
(2) 资金结算风险:应收、预付账款损失:贸易商在采购环节须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由供应商收款发货,一旦未按照合同约定发货,或供应商存在恶意欺骗的情况,公司预付账款面临一定减值损失风险;在销售环节中,由于存在提前释放货权的情况,若后续货款无法收回或收回难度较大,贸易商应收账款损失风险较大。费用损失:在贸易商拥有货权期间,贸易过程中的物流配送、仓储管理以及装船卸载等环节涉及到的费用,一般由贸易商先行垫付,在与下游客户结算时,向客户收回。此外,在代理模式中,贸易商为客户采购时产生了资金占用费,在结算时由客户支付,在交易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导致交易不顺畅,贸易商或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面临一定费用损失风险。
风险防控:
(1) 贸易企业往往需 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 ,其中对于供应商管理,应该严格选择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经营质量、信用等做详细的评估;
(2) 对于客户管理,应详细地建立和管理客户档案,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评估、分级,确定每个客户的信用额度;
(3) 严格执行预收保证金制度,及时追缴保证金,对账期进行有效管理。
2、价格风险
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定价环节对贸易商而言至关重要,货物价格波动直接影响贸易定价环节,货物价格波动时不同的定价方式风险各异:
(1) 货物跌价风险:在自营贸易业务中,贸易商在持有货权期间,承担价格波动风险,一旦价格跌破采购价格,贸易商或将承担跌价损失,尤其对于库存积压严重以及未提前采取价格锁定措施的贸易商损失较大。
(2) 下游弃货、拒收风险:在贸易商在与下游客户签订了一口价的锁价销售合同后,一旦在销售期间货物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客户或出现弃货、拒收的情况,贸易商或采取低价处理的方式以避免货物进一步跌价的风险。
风险防控:
(1) 提前锁定价格。通过上下游同时定价锁定利润空间、或采用期货定价模式避免价格绝对值波动带来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期货交易的巨大利益驱使下,部分贸易企业从事期货投机套利活动,导致期货交易失去套期保值的功能,并引发较大的期货投资风险。
(2) 合理利用套期保值工具。通过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价格风险进行对冲,减少因现货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产生的跌价损失。
(3) 严格收取采购保证金。在大宗商品贸易中,预付保证金的实质更加类似于贸易品跌价的“安全垫”。只要价格波动幅度小于保证金比例,则买方弃货止损动力不足,卖方存货跌价风险可以得到有效转移。在保证金比例过低或保证金制度未有效执行的情况下,卖方遭弃货以及价格波动带来损失的风险明显增大。当价格波动幅度大于保证金比例时,应及时追加客户保证金,若追加保证金不成,应尽快处理在手存货以防止货物进一步跌价。
3、货权风险
货权风险主要包括因为仓储、物流方等外部中介服务机构导致货物损失风险以及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存货持有周期较长导致存货跌价的风险。在大宗商品景气度低迷且价格波动加剧、贸易企业存货周转效率降低的背景下,部分贸易企业由于未能有效锁定购销价格,存在较大的跌价损失风险。货权损失风险主要出现在货物仓储期间,贸易商失去了对货权的控制,一般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虚假提货单:主要是买方或者第三方,在未通知贸易商的情况下,利用虚假提货单据到仓库出货,或利用虚假仓单将货物抵质押,造成货权损失。
(2) 货代、仓储方与买方勾结:货代公司或仓储公司在未接到贸易商放货通知的情况下,将货权提前转移给下游买方,贸易商对货权失控。
(3) 仓储管理不当:在未经贸易商允许的情况下,仓储管理公司对货物进行随意处置、使用或抵质押,导致货物无 ** 常提出,面临货权损失风险。
(4) 内部管理失控:贸易商对内部人员及货物管理力度不够,内部人员联合外部人员弄虚作假,转移货权或超额放货,最终失去货权。
风险防控: 货权控制分为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两类,贸易企业应确保库存的合理性,防范存货跌价风险。 一般来说由于贸易企业与仓储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性,因此贸易企业在货款控制方面相对被动,一般通过建立严格的仓储方审核机制和物流规范管理制度,需选取可靠的货代公司及仓储公司、与部分仓储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等方式实现。 除此之外,贸易企业也通过对仓储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对账检查,加强仓库现场巡视、严格履行合规审查流程。
(二)风险识别
由于可获取的信息有限,除了定性判断贸易企业的风险防控执行情况外,在判断贸易企业上述贸易环节风险高低时,可结合贸易企业审计报告及相应的指标表现进行分析。
1、交易对手方
(1) 上游供应商方面,对前五大供应商是否经常变动或存在集中度较高的情况进行关注,若供应商出现频繁变动,并为中小型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采购货物质量或存在一定不稳定性,贸易企业对供应商整合力度较弱,若供应商较为稳定,或为较大型上游生产型企业,其信用资质相对较好;
(2) 下游客户是采购产品的直接需求方,还是中小型经销商,若为生产型企业则下游需求相对稳定;
(3) 贸易企业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是否有关联关系,若有关联关系则企业可能存在虚增收入或者融资性贸易业务。
2、预付、预收账款管理
贸易商为控制信用风险,一般会对下游客户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在预付账款大规模增长的同时,若预收款始终保持较低占比或者增幅明显较小,企业资金垫付风险暴露更为明显,一般可以通过预付账款/预收账款指标来监测企业资金垫付风险暴露情况。
3、应收账款及坏账计提情况
对企业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以及账款质量进行分析,通常贸易企业账款周转多为短期,若一年以上账款累积增加,则回收风险较大;同时需关注坏账计提规模是否与业务量匹配,如果账款规模不断扩大,而相应计提比例维持或减小,可能存在坏账计提不充分的风险。
4、现金周转周期
如第二部分分析所述,若贸易企业上下游主要是生产型企业,其整体贸易流转效率相对较慢,不同大宗商品品种不一,一般从采购到下游回款在14~45天不等。对于现金周转周期特别短的贸易企业,其贸易业务可能相对缺乏上下游生产基础,风险相对更大。此外,尤其需重点关注企业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结合样本企业分别9次和13.49次的中位数来看,对于存货和应收周转效率过低且逐年下降的贸易企业可能存在存货积压以及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情况,需同时关注其减值损失的计提是否充分。
5、资金需求量与债务规模匹配度
我们可以根据贸易企业的现金周转周期大致测算企业贸易业务资金需求量(如第二部分所述),并将其与企业的债务规模进行对比,对于债务规模远高于其贸易业务资金需求量的企业,需关注其资金投向。
6、账款的"特殊处理"
贸易企业在面临回收困难或涉诉的应收账款时,存在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不够充分的情况,这部分账款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至其他应收款科目,普遍表现为规模较大,账龄偏长的特征,对于这类贸易企业在财务上的“特殊处理”亦需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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